序言说明
基本叙述
为配合不同参赛站对文章及艺术作品在创作过程中的标准流程的差异化,为参赛、评分、低分及删除、主题及成就、重写、退赛等各种认定情况做出书面依据,同时规范不同参赛站的社区及内容管理责任划分和赛事违规与作弊认定,以及处理作品多投、多站同投、自我评分、跨站合著、代发作品、匿名投稿和成人内容等特殊情况,在尊重各参赛站规则和惯例的前提下,以公平竞技、合理调配、合作办赛为根本原则,指定此标准及规则。
适用范围
此标准及规则适用于“2025年十站联合竞赛”的中间站、相关参赛站及其职员、成员和参赛作者、参赛作品及其他涉赛事人员,而不适用于其他无关的网站、作者、作品。
处理方式
针对违规作者及其作品的赛事处理方式为:退赛、删除作品登记页、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取消作者参赛资格。
- 退赛:见退赛认定,指竞赛不承认该作品参赛,属于被动的退赛,可以在符合相应的重新参赛的相关要求后重新参赛;
- 删除作品登记页:见参赛认定,指作品移除参赛相关的资格和功能,属于被动的删除作品登记页,常与退赛或取消作品/作者参赛资格同时进行,恢复条件常与其相同;
- 取消作品参赛资格:指永久或在特定时间段失去以该作品参赛和再次参赛的资格;
- 取消作者参赛资格:指该作者永久或在特定时间段失去参赛和再次参赛的资格,包括提交新作品参赛的资格、已参赛作品继续保留参赛的资格,以及参与排名和获奖的资格。
针对违规参赛站成员的赛事处理方式为:赛事警告、中间站封禁。
- 赛事警告:由任位赛事裁判认定的一般违规行为,作警告处理,违规者应及时整改;
- 中间站封禁:由多位赛事裁判或赛事裁判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认定的严重违规行为,对竞赛秩序产生影响的,作中间站封禁处理,也可联系各参赛站作出相关纪律处分。
由赛事裁判负责协调的、各站依据相关程度和意愿参与响应的,针对特定违规者进行单站或跨站的纪律处分。
以及本标准及规则提到的或其他由赛事组另行公布的处理方式。
认定标准
参赛认定
未因作弊而在任何参赛站留下处理记录的任何参赛站成员在规定时间内于任何参赛站所发布的,具有“2025十站联竞”标签的、使用竞赛组件的、符合竞赛页描述的参赛要求的,且在发布后24小时或其他认定有效的时间内添加到中间站作品登记页的文章和艺术作品,认为是参赛作品。
其中,作品登记页对作品的参赛资格起到直接证明作用,未登记作品不具有排名和领奖、成就认定资格,也不具有跨站评分、成就意愿等功能。
- 从有记录以来直到竞赛结束的所有因作弊而被任意参赛站处理的处理的作者及其作品均不允许参赛,予以删除作品登记页、取消作品及作者参赛资格作赛事处理。
- 从作品发布到竞赛结束未持续具有任意参赛站正式成员资格的,或作品提前/延后发布的、未添加要求标签的、未使用竞赛组件的、不符合参赛页所叙述的参赛要求的,予以退赛并删除作品登记页作赛事处理。
- 建议作品在讨论区说明其使用的主题、成就意愿及其他必要的信息,并于24小时内添加到中间站的作品登记页,超时未登记的由参赛站职员、赛事组人员和其他赛事组认可的工作人员负责联络作者提醒、协助或替代其添加,联络无果的,由职员依据其讨论区说明代为添加或对该作品予以退赛处理。
其中,作品未添加要求标签、未使用竞赛组件、不符合竞赛页所叙述的参赛要求的,可以在发布后24小时内通过添加要求标签、使用竞赛组件、修改内容、重新发布或其他方式进行整改以免除赛事处理。
赛事组核心工作人员及在主题公布前接触到主题的赛事组工作人员不具有参赛资格,其创作的参赛作品应当予以退赛并取消作品参赛资格作赛事处理。
评分认定
未受任何参赛站予以纪律处分的任意参赛站正式成员,通过合适的流程、合规的方式且不以违规作弊为目的,而在作品所在站给出原站评分或在对应的作品登记页给出跨站评分的,认为是有效评分,统计时一并承认和计入。其中,跨站评分要求通过指定的流程(填写表达获取入站密码加入中间站)或通过与指定人员联络以加入中间站,而不得在原站或中间站同时评分、不得以非参赛站成员资格者评分、不得以扰乱评分秩序而进行评分。
当出现个别违规评分时,依照本标准及规则单独处理;当出现严重的、大面积的违规评分时,赛事组有权全局或以网站、特定作品类型为单位,采取停止跨站评分、暂停跨站评分、停止参赛、暂停参赛、退赛等措施,也可能采取异常评分提醒、评分锁定等技术手段。针对易受到攻击的或多次异常的页面,将采取技术手段加以限制跨站评分、禁止跨站评分或额外要求评分流程。
本次竞赛的最终得分结果和实时评分情况均以以下公式计算:
$实际得分 = \cfrac{2\times原站评分+2\times跨站评分+主题加分}{3}+\left(+额外加分\right)\left(-异常扣分\right)$
其中原站评分与跨站评分价值等同、主题加分以赛事组在竞赛页公布的为准、额外加分和异常扣分依据创作情况核查后计分时予以计算。
部分参数站使用星级制评分的,应当按照以下公式将星级评分换算为+/-制评分,最终采取换算所得值确认原站评分:
$原站评分 = 评分人数\times\dfrac{评分星数-3}{2}$
最终得分结果以列表形式呈现,按照评分排序,相同的以主题难度为依据再排序,仍相同的以发布时间为依据再排序,经过以上排序仍相同的以赛事组协商为准。
最终得分结果以赛事组在赛事结束后公布的结果为准,并附带证明材料,发由赛事裁判及各站代表证实。作者及各参赛站成员对结果有疑问的,应于比赛结果公布后的48小时内提出,由对应参赛站负责解释说明,仍然有疑问或异议的交由赛事组解决。
主题及成就认定
参赛作品按照竞赛页公布的主题和成就自行选定,并在作品登记页、作品讨论区公布主题选用和成就意愿。其中,成就意愿按照希望达成的优先级排序,从最期望到较期望排列。
- 主题由赛事组在比赛开始前公布,作者可以根据对主题的描述而自由理解并开展写作,但不能与主题本意、描述信息违背或过度偏差。原则上,参赛作品符合主题与否,由赛事组认定,并由读者、作者共同研判。
- 建议各作品在架构、情节、内容、内涵的领域充分融汇贯通主题的核心概要,至少应当在通篇阅读后能够读出主题和主题精神;
- 在具体运用中与主题描述不相违背,最好是通过在原有世界观的基础上,对主题在该世界观下写入适当的情景;
- 不适合出现对某主题的过度略写,这可能会导致失去或弱化主题的核心地位,因此应当合理的运用写作方法,把主题与内容合理的关联起来,即使是必要的略写也应在主体部分有所暗示或叙述;
- 不允许出现通篇抄袭主题描述,或全篇都在做主题解读的情况。
- 此处的认定标准不作为硬性标准,在认定发生争议时优先以赛事组解决,必要时可以通过非人工方式核定。
- 成就随赞助者提交而时实更新。参赛作品符合成就与否,由赛事组协助成就提出者认定,对于数量有限、实物奖品,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及其作者应予以列出,以期望优先级排序,相同的以评分为依据再排序,仍相同的以主题难度为依据再排序,仍相同的以发布时间为依据再排序,经过以上排序仍相同的由成就提出者自行追加或随机抽取。
参赛作品在登记页填写的主题或成就被认定为不符合要求的,或重复填写主题或成就、不填写主题的,认为是无效主题或成就选用,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或成就评选。填写主题无效数量仅一项的,对该参赛作品扣除3分处理,高分作品由赛事组根据情况额外扣分,扣分封顶为参赛作品得分的四分之一,并且清理掉作品登记页相应的选择,不可换选;填写主题无效数量达到两项及以上的,或多次被认定为无效主题、多篇作品被认定为无效,予以退赛并删除作品登记页作赛事处理。
低分及删文认定
参赛作品按照“原站评分+跨站评分”得到的净得分为依据,划定为黄线和红线两种低分线,黄线是指实时评分情况不达+2及以上的、红线是指实时评分情况不达到-2分以上的。最终得分结果在黄线和红线的参赛作品都不具有领奖资格,主题加分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额外加减分,除公平性考量的调整性分数,均不影响净得分,黄线、红线不随着参赛站删除线、删除策略而变动。
删除策略表
由于实时评分情况的变化,可能产生如上表中的不同情况。为了调和参赛作品和非参赛作品在删除策略上尽可能保持一致,尤其是由于原站评分和跨站评分产生的各种差异情况,我们针对不同的情环境,制定了不同的删除策略:
- 当参赛作品需要经过原站删除流程时,依据原站制定的标准低分删除流程或 《2025十站联竞 参赛作品删除策略》 进行,流程一般包含发布删除公告和删除计时、等待评分在计时期间回升或至计时器结束仍未回升、依据结果保留或删除作品。
- 当参赛作品需要经过作品登记页删除流程时,赛事管理或网站代表及其他具有相应权限的负责人,依据删除情况判断删除作品登记页,或为保留时长同原文则发布一条包含引向原文职员发布的删除公告帖链接的删除公告,或为保留48小时则发布一条包含48小时倒计时的赛事帖、给相应的作品登记页添加“待删除”标签。
- 当出现原站评分符合对应参赛站的删除线,但净得分不符合红线的,尊重对应参赛站决定豁免删除或流程删除的权力。
- 参赛作品是初次达到对应参赛站点删除线的、原站评分与跨站评分差异过大的、对应参赛站职员批准或对应参赛站制定的 《2025十站联竞参赛作品删除策略》 或 《豁免策略》 直接允许的,即符合豁免条件,可以由作者向对应参赛站提请豁免删除,批准后获得豁免资格。
- 豁免删除作品可获取7天的免除低分删除的资格,在7天后原站分数仍未回升的,参赛站可视情况予以删除。
- 豁免删除作品因分数回升、作者自删、作者被认定违规作弊或对应参赛站要求的,可以取消豁免删除资格。
- 违规作弊的作者及其作品可以不适用此删除策略。对应参赛站删除作品的,则直接删除作品登记页;对应参赛站未删除作品的,直接删除作品登记页,并与对应参赛站协商,要求删除作品;应任意参赛站要求保留的,可以视情况归档作品登记页,不直接删除。
- 具体的删除细则可由赛事组另行公布和解释,参赛站原则上可以独立处理站内参赛作品的删除事务。
重写认定
本次竞赛不允许参赛作品在发布后大规模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变更、成就变更、结构变更、文段变更 以及与原始内容变更过大的修改),故不允许在原文基础上进行重写,除另有说明外,予以退赛和删除作品登记页、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处理。若作者主观认为参赛作品应当重写,应当删除原作品和对应的作品登记页,清空评分基础后,修改并提交发布;若原作品进入删除流程后申请重写,则允许在删除流程期间内进行大规模修改;若因为认定为违规作弊导致的删除参赛作品和作品登记页,不允许重写,依照参赛站重写流程而进行重写的此类作品认定为无效,予以退赛和删除作品登记页处理。
退赛认定
参赛作品因不符合赛事要求,被归为非参赛作品的,不删除原文且在符合要求前不允许参赛的情况,认为是退赛。参赛作品被撤下要求标签、移除竞赛组件和删除作品登记页,或符合上述要求的三分之二项且超过限定时间仍然未符合所述要求的,或参赛作品在限定期间内未添加要求标签、未添加竞赛组件和建立作品登记页,或因不符合本标准及规则而被要求退赛且在限定时间内未符合给出的对应要求,或作者主动要求退赛的,认为是符合退赛要求,予以退赛处理。
退赛作品符合参赛要求的,可以恢复为参赛作品,被赛事组明确拒绝的除外。退赛作品未恢复前,不再享有参赛权益,也不适用本标准及规则,不参与排名和领奖。
作品被退赛的、撤销参赛资格的,应撤去要求标签、移除竞赛组件,作品登记页通常删除处理,除非赛事裁判要求保留的,讨论后予以决定是否予以留档处理。
特殊情况
成人内容
本次竞赛不允许成人内容(R18)发布参赛,应予以全部退赛、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和删除登记页处理,在计分中一并不承认且不计入。
多作投稿
本次竞赛允许同一作者提交不同的参赛作品,其参赛作品在参与排名和获奖时,只计入得分最高的作品。
多站同投
本次竞赛不允许同一件参赛作品在多个参赛站发布参赛,应予以全部退赛和删除作品登记页处理,在计分中一并不承认且不计入。
多站异投
本次竞赛允许具有多个参赛站成员资格的任意参赛站成员,在不同参赛站提交不同的参赛作品并代表不同参赛站参与竞赛的站级评奖,参赛作品由其对应参赛站管辖,在计分中一并承认和计入。
自我评分
本次竞赛原则上不允许自我评分,在自我评分允许的参赛站则扣除对应的自我评分分数、在自我评分不允许的参赛站则遵从原站规则处理、在中间站不允许给跨站评分自我评分。
在自我评分不允许的参赛站或中间站进行自我评分的,应予以赛务警告,不及时撤销自我评分的、多次不当进行自我评分的或作品所在参赛站与对应作品登记页同时给出双重自我评分的,予以对应或全部参赛作品退赛和删除作品登记页作赛事处理,情节严重的同时予以取消作者及作品参赛资格作额外处理。
跨站合著
本次竞赛原则上允许跨站合著,但跨站合著作品不能代表任何参赛站参与竞赛的站级评奖,跨站合著作品由其具体发布的所在参赛站管辖,列入对应参赛站作品列表。
代发作品
本次竞赛允许拥有任意参赛站成员资格者向其未加入的参赛站提出代发请求。具有本次赛事的违规史,但不具有作弊史且仍然保留有参赛资格者可以提交未被取消参赛资格的作品,但不能直接提交作品参赛,且该代发参赛作品应受到额外的审查。对应参赛站不允许代发作品的除外。
所有代发使用本次竞赛的专门账号2025joint进行,所有代发申请者需要向该账号或赛事组专门工作人员发送标题为“代发作品”的私信,内容包含原文代码或沙盒链接、主题成就选择、授权信息及期望的标题、链接地址、发布目标站。
代发作品经专门审查职员后,由其负责使用专用账号发布。代发作品违规或作弊的,暂时取消专门审查职员审核、处理代发作品的资格,并追究该代发申请者的违规作弊责任。
匿名投稿
本次竞赛允许拥有任意参赛站成员资格且不具任何参赛站纪律处分记录者,向已加入、未加入的参赛站提出匿名投稿请求,对应参赛站不允许匿名投稿的除外。
- 向其已加入的参赛站匿名投稿的,适用对应参赛站的匿名投稿策略,使用对应参赛站要求的账号,不遵循此处的要求。
- 向其未加入的参赛站匿名投稿的,使用本次竞赛的专门账号
2025joint进行,所有匿名投稿申请者需要向该账号或赛事组专门工作人员发送标题为“匿名投稿”的私信,内容包含原文代码或沙盒链接、主题成就选择、授权信息及期望的标题、链接地址、发布目标站。
匿名投稿只对外保持匿名,所有具有赛事管理、赛事裁判和参赛站职员身份者均可向赛事组申请查核匿名投稿信息,但不能擅自公开匿名投稿信息。
匿名投稿作品经专门审查职员审查后,由其负责使用专门账号发布。匿名投稿违规或作弊的,暂时取消专门审查职员审核、处理匿名投稿的资格,并公开该匿名投稿者的身份、追究违规作弊责任。
通用规则
本次竞赛严格按照各参赛站的共识,确立共同责任和赛事规则。赛事组同各参赛站以“赛务-代表-职员”为层级,透过层层核查、层层追究、层层应对,以赛事处理、纪律处理、舆论压力的多重处理方式,在原站、跨站、赛事中共同处理任何违规作弊行为,努力做到“一人违规、共同裁定、多站联处”。
赛事组负责发现并及时公布违规作弊行为、进行首轮赛事处理并协调各站对违规作弊行为进行打击,各参赛站有责任发现并上报管辖区域内的违规作弊行为、响应第二轮站级纪律处理,再设不同渠道的舆论平台负责第三轮的舆论压力处理,各自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活动。
本次竞赛出现的任何违规作弊情况及其记录全部主动对外公开,并作为后续联合竞赛、各参赛站各自办赛的处理参考,也可以作为任何网站加重处分的依据。
各参赛站成员、职员及赛事组工作人员、非参赛站涉赛人员在赛事期间及赛事策划准备期间,都有遵守赛事规则的责任,应当按照规则合理合规的参与赛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赛、对赛事及赛事作品讨论或评分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为是赛事违规:
(一) 发布违反对应参赛站规则的讨论、参赛作品或内容的;
(二) 恶意的攻击、骚扰任意参赛站、参赛作品及其作者的;
(三) 故意扰乱参赛站、中间站、赛事社群等位置的秩序的;
(四) 故意的破坏参赛作品、赛事相关页面的代码或内容,以使得妨碍正常使用和阅读、破坏页面正常结构的;
(五) 恶意的移除参赛作品的标签、组件或作品登记页,使其被迫无法正常参赛的;
(六) 拒绝听从赛事工作人员及参赛站职员的有效命令,妨害正常履行工作责任的;
(七) 使用受限、无效或不被允许使用的工具、操作或功能,影响赛事正常进行的;
(八) 填写无效或虚假的作品信息或其他要求准确填写的信息,影响赛事正常进行的;
(九) 泄露赛事组要求保密的赛事信息、未公开的决定、未正式落定的处理结果或赛事策划信息等,泄露出于发奖目的而保留的收件地址、手机号码、真实姓名等个人隐私信息;
(十) 为他人组织或实施赛事违规提供协助或方便的;
(十一) 收买他人组织或实施赛事违规的;
(十二) 组织团伙赛事违规的;
(十三) 包庇他人赛事违规的;
(十四) 其他扰乱赛事管理秩序、参赛站秩序的行为,违反对应参赛站规则的行为,及未构成作弊但确为违反赛事规则的其他不当行为。
各参赛站成员、职员及赛事组工作人员、非参赛站涉赛人员在赛事期间,都有维护赛事公平、拒绝设施作弊行为的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为是赛事作弊:
【参赛】
(一) 通过不当方式取得参赛资格、加分资格或其他赛事资格的;
(二) 抄袭他人作品参赛的;
(三) 冒充他人身份参赛的;
(四) 使用代写或AI创作工具协助或替代作者自身的创作成果以参赛的;
(五) 滥用竞赛规则、漏洞、功能或机制,通过不正当方式提升作品权重、曝光量的;
【讨论】
(六) 通过私信等方式多次单独要求他人阅读自己或他人的参赛作品的;
(七) 通过利用权限便利或通过通知全体、站内信等不合理不合格的方式大规模的宣传推广,要求他人阅读自己或他人的参赛作品的;
(八) 在未经允许的时间段、未经允许的场所多次要求他人阅读自己或他人的参赛作品的;
(九) 单独或公开要求他人阅读自己或他人的参赛作品,在方法或次数等方面构成骚扰的;
(十) 直接或间接的贬低他人作品,并引流到自己或他人的参赛作品的;
(十一) 明示、暗示或要求他人给自己或他人的参赛作品给出特定的评分或评价的;
【评分】
(十二) 使用小号、马甲账号给自己或他人的作品特定的评分或评价的;
(十三) 妨碍他人自主评分、自主评分的意愿、意志或能力,通过威胁、侮辱、诽谤、诬害等方式影响自己或他人的评分的;
(十四) 操控评分结果的;
(十五) 在原站和中间站同时评分的;
(十六) 非参赛站成员资格者评分的;
【其他】
(十七) 为他人组织或实施赛事作弊提供协助或方便的;
(十八) 收买他人组织或实施赛事作弊的;
(十九) 组织团伙赛事作弊的;
(二十) 包庇他人赛事作弊的;
(二十一)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评分、得分、加分的,其他被认定为赛事作弊的;
各参赛站成员、职员或赛事组工作人员、非参赛站涉赛事人员在相应期间存在前述的违规作弊行为的,由赛事组认定予以赛事处理,并给出纪律处分建议。
- 涉及到违规作弊影响的、违规作弊参赛作品及其作者所在站、违规作弊发生站及关联站,应当依据纪律处分建议并根据站内的规则和策略,结合实际影响情况和关联程度,追究违规作弊成员、职员和参赛作品及其作者的责任并实施纪律处分。
- 涉及违规作弊影响程度较轻的,或仅受轻微影响关联的,可以由其参赛站职员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纪律处分的响应。
- 任意赛事组工作人员、参赛站职员认为该违规作弊应当先复核再处理的,应当先进行复核流程后再作决定。
- 其他的纪律处分情况,由赛事组同参赛站另行协商讨论处理。
争议解决
本次竞赛过程中的任何争议性问题均由赛事裁判负责裁定解决,并由赛事管理、各参赛站代表和职员、特邀人士、涉及人员共同负责监督,所有裁定结果全部保持公开透明。
- 在处理前,应在赛事组工作位置开展充分的讨论,按照相应流程对事实情况开展调查,依据可靠材料决定处理及处理方式。
- 在处理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部就班,依照赛事规则和讨论、调查、决定结果处理。
- 在处理后,应当在作品讨论区、跨站讨论区说明事实依据和处理结果,并讲裁定结果归档到指定的记录位置。
对于已有明定的处理方式、具有过往案例的,应当适当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和繁琐讨论,但是不应忽略出于防止误判等考量的程序性要求。
参赛站成员、职员对争议性问题的裁决存疑的,具有从赛事组直接得到解答的机会;涉及人员对争议性问题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具有陈述和申诉的机会。可以在处理过程中或结果公布后的7天内,向其参赛站站务组提出复核要求,各参赛站站务组自收到复核要求后,应当及时集中反馈给赛事组,赛事组负责确认复核材料并及时做出复核决定:
- 处理结果准确、合理,认定材料完整,依据的程序和内容匹配,经赛事组讨论的,决定予以维持原定结果。
- 处理认定错误、不合理,认定材料缺失或不可靠,依据的程序和内容不吻合,经赛事组讨论的,予以修改或取消原定结果。
参赛站与赛事组、参赛站与参赛站之间的协调和争议性问题的解决工作,由赛事组同参赛站优先协商处理,不足以解决的,交由赛事裁判负责协调各方并促进共识,还存在争议或争议过大的,另请其他参赛站成员所组成的仲裁工作组做出最终解决。
附录信息
本标准及规则的原件请见此处,此处内容为样式化版本,具体实施方案和内容请以原件为准。
本标准及规则由2025十站联合竞赛赛事组负责最终解释,参赛站与赛事组共同负责实施。
本标准自对外正式公布起执行,直至本届赛事组完成赛事相关的全部工作后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