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对AI创作问题采用控辩认定的通知
鉴于赛事组本身无法直接认定参赛作品是否存在AI创作行为,同时部分人士对部分作品在主观角度上认为其存在AI创作行为。
现为解决类似情况,赛事组决定采用控辩认定措施以解决这种认定问题。
由主要赛事裁判(若因情况导致,可由任名赛事管理替任)、另1名赛事裁判,及来自对应站点的任1名赛事管理、赛事裁判、网站代表或职员组成裁定工作组,裁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宣定裁决结果。
控辩遵循一裁认定的方式进行,其基于申请者和作者双方都自愿参与的前提下,对AI创作问题开展认定工作,理论上双方均有权拒绝出席、要求暂停,亦有权邀请他人参与控辩举证。
控辩流程分为“宣告”“控状”“控辩与驳告”“结案”,全程内容均对外透明开放。对应案情的具体开展时间及流程安排由赛事组提前告知给相关人士。
控辩过程遵循赛事规则,也同样对过程中相关行为具有管理作用。控辩结果具有纪律效议,并可作为处分认定依据。
对控辩结果不服的,可另行通过争议解决流程处理,必要时可提请对应网站职员要求通过“站级协调和争议性问题”处理方式进行解决。

